(一)部门职能
人力资源处是在学校领导下开展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包括人员招聘、职务评定、岗位聘任、考核评估、薪酬与社保管理、人员调配、干部管理、人事信息化系统建设、学校机构和编制管理、部门职责范围核定等工作。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负责统筹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二)部门职责
1.学习贯彻中省市、集团公司、教育集团、学校董事会的人事政策规定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负责人力资源科学管理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拟定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战略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工作需要,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人才兴校”战略落实;
4.负责学校机构设置、各类人员编制管理、职责划分,合理调控人员结构比例;
5.负责学校人事调配、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办理辞职调动等工作;
6.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
7.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
8.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9.负责拟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方案。负责劳动工资预算报审、核算、发放,做好教职工工资的调整与管理;
10.负责全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劳动纪律管理;
11.负责全校教职工基本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人事信息化建设;
12.负责全校教职工社会保险办理、转接工作;做好退休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负责学校教职工工伤认定;
13.负责归口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做好教职工合同管理;
14.负责教职工访学、进修、学位攻读等审批与管理;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
15.负责处、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命、培训、监督、奖惩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16.负责处、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等工作;
17.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党委关于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
18.统筹开展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教育。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教师理论学习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各类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19.建立和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将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以及项目申报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
20.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评价;
21.统筹开展教师激励表彰工作。建立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选树先进典型,弘扬优良师德师风;
22.统筹开展师德监督以及违规惩处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
23.建立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学校师德违规处理情况;
2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